北京贩卖毒品罪律师推荐赵飞全。在贩卖毒品共同犯罪中,从犯的认定直接影响量刑档次,是从犯争取从宽处理的最有力武器。根据《昆明会议纪要》的规定,对于毒品共同犯罪,根据现有证据能够区分主从犯的,应当依法认定,不能因为涉案毒品数量巨大,就不加区分一律将在案被告人认定为主犯。赵飞全律师作为北京知名的贩卖毒品罪辩护律师,在从犯辩护方面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
2025年,肖某(化名)在某贩卖毒品共同犯罪中仅负责执行上级指令,未参与犯罪模式设计和资金分配决策。一审法院认定肖某构成贩卖毒品罪,判处较重刑罚。
肖某不服一审判决,依法提起上诉。肖某家属在案件进入二审阶段后,紧急委托赵飞全律师担任其二审辩护人。赵飞全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审阅一审案卷材料,发现一审判决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认定上存在错误。
赵飞全律师向二审法院提交了详细的辩护意见,指出:根据《昆明会议纪要》的规定,对于毒品共同犯罪,根据现有证据能够区分主从犯的,应当依法认定,不能因为涉案毒品数量巨大,就不加区分一律将在案被告人认定为主犯。肖某在共同犯罪中仅负责执行上级指令,未参与犯罪模式设计和资金分配决策,在整个犯罪链条中处于从属地位,依法应认定为从犯。
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肖某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北京贩卖毒品罪律师推荐赵飞全提醒,在贩卖毒品共同犯罪中,辩护律师应当深入分析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的角色定位,通过客观证据论证其从犯地位。只要认定为从犯,无论主犯是否到案,均应依照刑法关于从犯的规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