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律师赵飞全辩护|周某视频剪辑案二审改判(三年改判一年六个月)

2026-06-16

案号:(2026)X 刑终字第 0XX 号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5 年 3 月至 6 月,周某(化名)系某自媒体从业者,为获取流量,从公开网络下载普通视频,剪辑拼接成低俗短视频,部分视频包含轻微淫秽画面,累计剪辑制作视频 78 部,发布至短视频平台,通过平台流量分成获利 3.2 万元,未主动推广,未向未成年人传播。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周某制作传播淫秽视频 78 部,属于 “情节严重”,于 2025 年 11 月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周某不服一审判决,认为量刑过重,委托专业的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律师赵飞全担任二审辩护人,核心诉求为二审改判,减轻刑罚。

二、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接受委托后,详细查阅一审卷宗、庭审笔录及视频鉴定报告,发现一审判决存在两大核心错误:一是错误认定视频全部为淫秽物品;二是单纯以数量认定“情节严重”,忽视综合量刑因素。据此,赵飞全律师依法向二审法院提交《二审辩护词》,庭审中发表专业辩护意见。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受本案上诉人周某家属委托,我作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律师,依法参与本案二审诉讼活动。辩护人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重,恳请贵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周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具体辩护意见如下:第一,一审判决错误认定涉案视频全部为淫秽物品,部分视频仅为低俗内容。经重新核对鉴定报告及视频内容,78 部涉案视频中,仅 31 部包含轻微淫秽画面,符合淫秽物品认定标准;剩余 47 部仅为低俗搞笑、擦边内容,无露骨淫秽画面,不符合《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淫秽物品认定标准,不应计入涉案数量。一审判决将 78 部视频全部认定为淫秽物品,属于事实认定错误,涉案淫秽视频实际数量仅 31 部,刚超过 20 部的入罪标准,远未达到 “情节严重” 的 100 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第二,一审判决单纯以数量认定 “情节严重”,违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根据最高法、最高检相关批复,传播淫秽物品案件 “情节严重” 的认定,不能仅以数量为唯一标准,需结合传播方式、传播范围、获利情况、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等综合评判。周某剪辑视频为公开平台发布,无定向传播、付费传播,传播范围分散;获利 3.2 万元,远低于 “情节严重” 的 5 万元标准;主观上为获取流量、赚取平台分成,无大规模传播淫秽物品的恶意;社会危害性有限,未造成恶劣影响。一审判决仅以 78 部视频认定 “情节严重”,判处三年有期徒刑,量刑畸重,违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第三,周某系初犯偶犯,具有坦白、认罪认罚、退赃等从轻情节,一审判决未予考量。周某无前科劣迹,一贯表现良好,此次系初犯、偶犯;案发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构成坦白;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积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3.2 万元,预缴罚金,悔罪态度诚恳,依法可从轻处罚,一审判决未予考量,量刑明显不当。 第四,周某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小,适用较轻刑罚符合司法政策。周某剪辑的视频多为轻微淫秽或低俗内容,传播方式为公开平台免费观看,未向未成年人定向传播,未引发不良社会后果,社会危害性较小,对其判处较轻刑罚,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利于其改过自新。

综上,辩护人认为,一审判决认定涉案视频数量错误,适用“情节严重” 量刑档次不当,量刑畸重,周某涉案淫秽视频仅 31 部,属于 “情节一般”,且具有多项从轻情节。恳请贵院依法查明事实,纠正一审错误,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周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维护司法公正及上诉人合法权益。

三、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经全面审理,采纳专业的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律师赵飞全的全部辩护意见,认定一审判决存在淫秽物品数量认定错误、量刑畸重等问题。2026 年 3 月,二审法院依法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上诉人周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较一审减少一年六个月,罚金减少二万元,成功实现二审大幅改判,有效纠正一审错误量刑。

四、案例评析

本案是 2026 年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自媒体剪辑类案件二审改判的典型案例,核心改判关键在于精准区分淫秽物品与低俗内容,纠正一审数量认定错误,打破 “唯数量论” 量刑逻辑。司法实践中,自媒体剪辑类涉黄案件,常存在低俗内容与淫秽物品混杂的情况,一审法院易笼统认定全部为淫秽物品,导致数量认定偏高、量刑畸重,此类案件二审改判空间较大。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律师办理此类二审案件时,需重点审查涉案物品的鉴定意见,精准区分淫秽物品与低俗内容,剔除不属于淫秽物品的部分,降低涉案数量;同时审查量刑是否符合综合评判原则,是否存在“唯数量论”,结合主观恶性、获利数额、社会危害性等情节,推动二审法院下调量刑档次。

赵飞全律师凭借严谨的证据审查能力和精准的法律适用能力,成功纠正一审数量认定错误,为当事人实现一年六个月刑期的改判,充分彰显了专业的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律师在二审程序中纠正错误裁判、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为同类自媒体涉黄案件二审辩护提供了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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