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受贿罪利用影响力轻微受贿缓刑案例|专业的受贿罪律师赵飞全辩护(影响力受贿、情节轻、适用缓刑)

2026-06-13

案号:(2026X刑初字第169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65月,监察机关在关联案件查办中,连带查处出原公职人员亲属林某(化名)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问题,依法立案调查。经查明,林某系在职基层领导干部近亲属,2024年至2025年期间,利用亲友公职身份形成的职务影响力,接受本地小微企业经营者请托,为其在项目协调、日常监管容错方面提供沟通便利,先后收受请托人财物共计14.3万元,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公诉机关审查后认为,林某利用公职人员影响力收受财物,破坏公职人员廉洁形象与政务公信力,虽然不属于直接职权受贿,但仍属于职务关联型贪腐犯罪,应当依法追责,初步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实刑。

律师介入核查案情后发现,本案整体情节显著轻微,具备多项核心从宽事由。当事人林某无任何前科劣迹,属于普通群众,无公职身份、无实际职权,仅因亲属职务形成间接影响力;无主动索贿、无刻意谋利、无干预具体公务、无违规操作、无损害公共利益;涉案财物均为对方主动馈赠,当事人被动收受,犯罪主观恶性极低。

案发后,林某充分认识到利用亲属影响力收受财物的违法性与危害性,内心极度懊悔,全程主动配合监察调查,如实供述全部涉案事实,无隐瞒、无串供、无抗拒行为。家属第一时间全额退缴全部涉案赃款,主动消除不良影响;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手写悔过书,深刻剖析自身错误,整改态度诚恳。为争取缓刑轻判、避免实刑羁押,家属委托专业的受贿罪律师赵飞全全程出庭辩护。

二、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结合2026年影响力受贿裁判规则,确立核心辩护思路:本案属于间接影响力受贿,区别于直接职权贪腐,当事人无公职、无实权、主观恶性极低、情节轻微、悔罪彻底、全额退赃,完全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应当从轻处罚并适用非监禁刑。

律师团队全面开展缓刑辩护工作。多次会见当事人,核实其无职权、无预谋、无恶意的涉案心态,固定坦白悔过、积极整改的完整事实。全面阅卷核对证据,证实当事人未直接参与公务决策、未干预履职流程、未滥用公共权力,仅存在被动收受财物行为,无任何从重处罚情节。

同时,律师团队补强全套从宽证据:无犯罪记录证明、家庭情况证明、退赃凭证、认罪认罚文书、社区矫治评估报告、悔过材料,证实当事人无再犯风险、具备良好监管条件、适合社区矫正。检索同类影响力受贿、全额退赃、初犯悔罪、缓刑判例,向法庭提交专业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辩护人依法接受被告人林某委托,担任其涉嫌受贿罪一案一审辩护人。辩护人对罪名定性不持异议,但恳请法庭考量本案影响力受贿的特殊属性、轻微情节及被告人悔罪表现,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第一,本案属于间接影响力受贿,区别于直接职权贪腐,社会危害性更低。被告人无任何公职身份、无公务职权,未直接利用公权力谋私,未干预具体行政行为、未改变公务结果、未损害公共利益,其行为危害程度显著低于普通受贿罪。

第二,被告人主观恶性极小,无主动贪腐犯罪心态。被告人系普通群众,法律意识薄弱,对影响力受贿的违法性认知不足,本次涉案属于被动收受财物,无主动索贿、无刻意谋利、无长期预谋犯罪,人身危险性极低。

被告人系初犯、偶犯,无任何劣迹;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涉案事实,构成法定坦白情节;案发后家属第一时间全额退缴涉案赃款,彻底挽回社会不良影响;被告人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真诚悔过、积极整改,多重从宽情节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第四,本案完全适配缓刑适用的法定条件。被告人无再犯罪的危险,主观恶性极低、涉案情节轻微,且家庭管束机制完善,社区矫治机构已出具评估意见,证实其具备良好的社区矫正条件,适用缓刑不会对所在社区造成不良影响,完全符合我国刑法缓刑适用的核心要件。

综上,恳请法庭结合影响力受贿案件的特殊裁判规则,秉持教育挽救、宽严相济的司法理念,对林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给予普通涉案人员改过自新、回归正常生活的机会。

三、判决结果

人民法院结合全案事实、证据材料及辩护观点,全部采纳专业的受贿罪律师赵飞全的从轻、缓刑辩护意见。法院审理查明,林某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但涉案情节轻微,无主动索贿、无干预公务、无损害公共利益等从重情节;系初犯、偶犯,全额退赃、认罪认罚、坦白悔过,无再犯风险,符合缓刑适用标准。最终依法判决:林某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当事人成功规避实刑,无需羁押服刑,彻底保住个人正常生活与家庭秩序。

四、案例评析

本案是2026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中轻判缓刑的典型代表性案例。不同于公职人员直接受贿案件,利用影响力受贿的主体多为公职人员亲属、密切关系人,无实际公权力、无直接履职权限,案件整体社会危害性、主观恶性远低于普通职务犯罪。但在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仍会被依法追责,很多涉案普通群众误以为无公职就不犯法,最终不慎触犯刑法、背负案底。

本案的胜诉关键,在于专业的受贿罪律师精准区分了普通受贿罪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司法裁判差异,跳出常规职务犯罪的量刑逻辑,重点论证当事人无职权、无预谋、被动涉案、情节轻微的核心特质,完整梳理全套从宽情节,成功说服法院适用缓刑,实现罪刑适配的裁判结果。

同时,本案也为广大公职人员及其家属敲响警钟:公职人员的廉洁风险不仅限于自身履职,亲属、密切关系人利用其职务影响力谋利敛财,同样构成刑事犯罪。公职人员务必严格约束身边人、管好身边事,筑牢家庭廉洁防线;若亲属不慎涉案,切勿消极等待判决,及时委托专业职务犯罪律师介入,通过精细化辩护争取轻判、缓刑,最大程度降低案件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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