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2026)X刑初XX号
一、案件基本情况
李某(化名)是辽阳某公司的职员。他在工作之余,在网上看到了一个淫秽视频合集,出于好奇和炫耀心理,他把这些视频链接转发到了几个社交群组里。这些群组的成员都在几百人以上。他没有向群成员收取任何费用,纯粹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公安机关在查处一起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件时查到了李某。李某被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刑事拘留。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在社交群组转发淫秽视频链接的全部事实。李某家属委托专业的传播淫秽物品罪律师赵飞全担任辩护人。
二、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介入后,重点论证李某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的数量在同类案件中不属于特别巨大,刚超过“情节严重”的门槛边缘。同时,赵律师固定了李某的自首情节,李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了全部事实。
辩护词核心观点节选:
“审判长、审判员: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不持异议,但认为被告人李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初犯等从宽情节,依法可以对其宣告缓刑。
第一,李某具有自首情节。李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了全部事实,依法构成自首。
第二,李某不以牟利为目的,与以牟利为目的的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有本质区别。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法定刑是二年以下,属于轻罪。
第三,李某传播的淫秽视频数量在同类案件中不属于特别巨大,刚超过‘情节严重’的门槛边缘。
第四,李某系初犯偶犯,认罪认罚态度良好,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三、判决结果
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四、案例评析
本案的核心在于传播淫秽物品案中,自首加认罪认罚是从宽处理的关键筹码。不以牟利为目的,法定刑二年以下,争取缓刑的空间较大。专业的传播淫秽物品罪律师赵飞全通过充分论证自首、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的叠加效应,成功说服法院适用缓刑。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