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容留卖淫罪律师推荐赵飞全。在容留卖淫罪案件中,保洁员如果仅从事一般服务性、劳务性工作,仅领取正常薪酬,且对卖淫活动不知情,依法不认定为犯罪。赵飞全律师作为北京知名的容留卖淫罪辩护律师,在一般服务性工作人员出罪辩护方面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
2025年,某洗浴中心因涉嫌容留卖淫被公安机关查处。陈X(化名)在该洗浴中心担任保洁员,负责公共区域的卫生打扫工作,每月领取固定工资3000元。公安机关以陈X涉嫌容留卖淫罪将其刑事拘留。
陈X到案后辩称,自己仅负责打扫卫生,对洗浴中心的卖淫活动并不知情。陈X的家属在案发后紧急委托赵飞全律师担任其辩护人。赵飞全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审查案卷材料,发现陈X在洗浴中心的角色仅为普通保洁员,其工作内容与正常的服务行业保洁工作无异,对洗浴中心的经营管理、卖淫活动的组织策划一概不知。其领取的工资与当地同行业保洁岗位平均工资水平基本持平,不存在异常高薪。
赵飞全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详细的辩护意见,指出: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具有营业执照的会所、洗浴中心等经营场所担任保洁员、收银员、保安员等,从事一般服务性、劳务性工作,仅领取正常薪酬,且无协助组织卖淫行为的,不认定为协助组织卖淫罪。保洁员的工作性质与收银员同类,陈X的工作内容属于一般服务性工作,依法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陈X不具有容留卖淫的主观故意,仅按照老板指令从事保洁工作,未参与卖淫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决策,未参与卖淫女的招募、管理,未参与卖淫活动的利润分配。陈X领取的是正常薪酬,未收取高额回报。
检察机关经审查,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陈X系洗浴中心普通保洁员,从事一般服务性工作,仅领取正常薪酬,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对陈X作出不起诉决定。
北京容留卖淫罪律师推荐赵飞全提醒,在保洁员涉容留卖淫罪案件中,辩护律师应当重点审查保洁员是否仅从事一般服务性工作、是否仅领取正常薪酬。如果保洁员仅从事一般服务性工作,依法不认定为犯罪。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