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专业的敲诈勒索罪律师赵飞全代理丁某婚恋纠纷索赔案|被害人存在重大过错相对不起诉

2026-06-03

(2026)D检刑不诉ZXX号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4年至2025年期间,当事人丁某与李某建立恋爱关系。恋爱全程中,李某刻意隐瞒自身已婚的婚姻状态,长期以单身身份与丁某交往、同居,欺骗丁某感情。交往过程中,李某以资金周转、送礼、应酬、家庭急用等各种名义,多次向丁某借款,累计借款金额高达6.9万元,全部有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聊天借款佐证、部分手写借条为依据。
后期,丁某偶然发现李某已婚的事实,得知自身长期被欺骗感情、被恶意借款,情绪遭受巨大打击,双方关系彻底破裂。事情败露后,李某为逃避责任、躲避追责,直接失联、拒接电话、不回复信息,拒不偿还借款,也拒不补偿丁某在恋爱期间的情感损失、消费损失。丁某多次联系无果后,找到李某,明确告知李某:其隐瞒婚姻欺骗感情、拖欠借款的行为严重侵害自身权益,若不立即偿还6.9万元欠款、补偿5万元恋爱期间青春及消费损失,丁某将向李某配偶、李某所在工作单位如实告知其隐瞒婚史、欺骗他人感情、借款不还的全部事实。
李某迫于家庭、工作曝光的压力,向丁某转账3.2万元,随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报警,控告丁某以曝光隐私、败坏名誉为要挟,强行索要财物,涉嫌敲诈勒索罪。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丁某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D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公诉机关初步审查认为丁某以曝光他人隐私为要挟,索要大额财物,符合敲诈勒索罪构成要件。
丁某现年36岁,无任何刑事、行政违法前科,一贯品行端正。案发后,丁某始终认为自身是婚恋欺诈的受害者,索要款项包含合法借款与合理情感补偿,并非恶意敲诈。家属委托专业的敲诈勒索罪律师赵飞全介入辩护。律师介入后,完整梳理恋爱记录、转账借款凭证、聊天记录,固定李某恶意婚恋欺诈、单方过错在先的完整证据链。同时在律师协调下,丁某主动退还超额收取的款项,彻底化解矛盾,李某自愿出具刑事谅解书,明确认可自身隐瞒婚姻、欺骗感情存在重大过错。丁某归案后坦白全部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罪。

二、辩护过程

专业的敲诈勒索罪律师赵飞全确定本案核心辩护思路:本案属于婚恋纠纷引发的索财行为,被害人李某存在重大过错在先,丁某索财具备基础民事权利依据,主观恶性极低、社会危害性极小,结合全额退赃、被害人谅解、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等全部从宽情节,依法应当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完整辩护词、证据清单、婚恋过错材料,重点凸显被害人过错对案件起因的决定性作用。

审查起诉阶段辩护词

尊敬的D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
受犯罪嫌疑人丁某家属委托,专业的敲诈勒索罪律师赵飞全担任丁某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辩护人。结合本案全部证据、案件起因、被害人过错及相关法律规定,发表如下不起诉辩护意见。
第一,本案案发完全因被害人李某重大过错引发,李某恶意婚恋欺诈是案件发生的根本原因。李某隐瞒已婚身份,长期欺骗丁某感情、骗取借款,严重侵害丁某情感权益与财产权益,属于典型的婚恋过错行为。丁某作为完全受害方,在遭受情感欺骗、财产损失后,主张返还借款、补偿损失,具备正当权利基础,与凭空恶意索财的敲诈勒索犯罪存在本质区别。
第二,丁某索要款项包含真实合法的债权,并非无依据恶意牟利。本案6.9万元借款事实清晰、证据充分,属于李某依法应当返还的合法债务。丁某主张的少量情感补偿,是婚恋欺诈纠纷中合理的民事诉求,属于民事纠纷议价范畴,不能直接评价为刑事敲诈勒索。即便部分补偿金额存在争议,也属于民事纠纷,不应纳入刑事打击范围。
第三,丁某主观恶性极低、社会危害性极小。丁某无任何预谋敲诈的主观意图,是在长期被欺骗、欠款被拖欠、维权无门的前提下,无奈采取私力救济手段,目的是挽回自身损失,并非恶意占有他人财物。其行为相较于普通蓄意敲诈、恶意牟利的犯罪行为,人身危险性显著偏低。
第四,丁某具备全部法定、酌定从宽情节。丁某系初犯、偶犯,无任何前科劣迹;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事实,坦白情节完整;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过;已主动退还全部超额款项,挽回对方损失;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双方矛盾彻底化解,无任何社会危害遗留。
第五,结合2025-2026年婚恋类敲诈勒索案件司法裁判口径,对于被害人存在重大过错、因婚恋纠纷引发的索财行为,只要行为人初犯、退赃谅解、认罪悔罪,一律认定为情节轻微,优先适用相对不起诉。机械将婚恋民事纠纷刑事化,既违背司法公平,也不符合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政策。
综上,丁某犯罪情节轻微、被害人过错显著、全部从宽情节齐备,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恳请贵院依法对丁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三、不起诉结果

D区人民检察院采纳专业的敲诈勒索罪律师赵飞全的全部辩护意见,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书。检察机关认定:本案因被害人婚恋欺诈重大过错引发,丁某索财具备一定权利基础,情节显著轻微,且具备退赃、谅解、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依法对丁某不起诉。

四、案例评析

本案是2026年婚恋情感纠纷引发敲诈勒索罪的代表性不起诉案例,也是专业的敲诈勒索罪律师赵飞全运用“被害人重大过错”辩点实现成功出罪的经典案件。婚恋纠纷是敲诈勒索罪高发案发领域,一方存在情感欺骗、债务拖欠、过错在先,另一方维权索财极易被指控敲诈勒索,此类案件也是近年司法审慎入罪的重点领域。
最新司法实践明确:婚恋纠纷引发的索财行为,不能简单机械入罪。判断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必须考量**案件起因、被害人过错、权利基础、主观目的**四大核心要素。若被害人存在欺骗、欠款、过错在先,行为人索财是为挽回自身损失,即便手段存在一定瑕疵,也因主观恶性极低、社会危害性极小,依法可认定为情节轻微、不予追诉。
从辩护实务总结,此类婚恋敲诈案件的核心胜诉关键,是深挖被害人过错、固定债权与受害事实、弱化己方行为违法性。很多当事人因情感纠纷维权反被立案,误以为必定判刑,实则通过专业的敲诈勒索罪律师梳理案件过错、争取退赔谅解,大概率实现不起诉、不留案底。
本案同时警示民众,婚恋交往中应当秉持诚信原则,隐瞒婚姻、恶意骗财骗情,不仅属于民事过错,更是引发刑事纠纷的根本诱因,司法机关不会片面保护过错方,将严格平衡双方权益,杜绝机械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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