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D刑初ZXX号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某市公安分局开展年末足浴、养生、休闲场所涉黄专项清查行动,对辖区社区临街小型足浴门店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多起足浴店私下涉黄交易线索。经公安机关全面侦查取证,查实涉案足浴店店员郑某存在零星居间介绍卖淫的违法行为,办案机关依法对郑某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属于2026年介绍卖淫罪,专业的介绍卖淫罪领域小微门店从业人员少量、零星、小额涉黄介绍、轻判缓刑的典型案例。
本案当事人郑某,现年三十九周岁,系外地来城务工人员,长期在涉案小型足浴店担任普通店员,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家庭经济困难,是家庭唯一经济支柱,依靠门店务工收入赡养家中老人、抚养未成年子女,无其他收入来源。郑某无任何行政违法记录、无治安处罚、无刑事犯罪前科,属于初次涉案、偶然涉案的守法公民。
经公安机关完整侦查查实,郑某并未主动招揽嫖客、未主动发布招嫖信息、未长期专职从事介绍卖淫业务,仅在熟客主动询问的情况下,碍于工作情面、贪图小额收益,零星帮忙对接店内技师,累计促成三人次卖淫嫖娼交易,全程无主动组织、无长期经营、无规模化涉黄行为。经核算,郑某通过零星介绍行为累计非法获利五千六百元,该获利金额远低于司法解释一万元的情节严重量刑标准,未达到重罪升格处罚条件,属于轻微涉案情节。
案发后,郑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全部侦查工作,如实供述全部涉案事实,无隐瞒、无抗拒、无串供行为。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阶段,郑某主动全额退缴全部五千六百元非法获利,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真诚悔罪、彻底纠错。但公诉机关结合常规量刑标准,初步出具实刑量刑建议:有期徒刑六个月实刑。
郑某及家属得知实刑量刑建议后极度焦虑,一旦被判处实刑,郑某将彻底失去工作、断绝家庭唯一经济来源,家中老人赡养、子女抚养将陷入困境,同时会留下终身刑事案底,影响子女未来升学、就业、政审。家属多方对比专业法律服务资源,最终委托深耕介绍卖淫罪,专业的介绍卖淫罪轻罪缓刑辩护的赵飞全律师承办本案一审辩护工作,核心辩护目标为突破实刑量刑建议、争取缓刑非监禁刑,实现轻判、留业、顾家的最优结果。
二、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郑某,全面核实涉案细节、交易频次、获利情况、主观认知、悔罪态度,稳定当事人认罪悔罪的积极心态,详细讲解介绍卖淫罪,专业的介绍卖淫罪最新量刑裁判尺度,明确本案从轻、缓刑的核心辩护路径。
随后,律师完整查阅本案全部卷宗材料,逐笔核对交易记录、涉案人次、获利流水,确认本案涉案频次少、人次低、获利金额小、无从重处罚情节,属于轻微刑事涉案。同时,律师主动对接当事人户籍地司法所,申请社区矫正预评估,成功获取郑某符合社区矫正监管条件、无再犯社会危险性的专业评估意见,为缓刑适用提供关键书证支撑。
通过全面梳理案件,赵飞全律师系统提炼本案全部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其一,当事人系初犯、偶犯,无任何违法犯罪前科,过往遵纪守法,本次涉案系法律意识淡薄、工作情面导致的偶然行为,主观恶性极低;其二,涉案情节轻微,仅零星三人次介绍、小额获利,未达到情节严重标准,无规模化、职业化涉黄特征,社会危害性极小;其三,当事人归案后全程坦白认罪,如实供述全部事实,配合司法机关办案;其四,主动全额退缴全部非法获利,彻底消除违法所得收益;其五,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悔罪态度诚恳彻底;其六,当事人系家庭唯一经济支柱,实刑将导致家庭陷入困境,适用缓刑更契合司法为民、宽严相济政策;其七,当事人符合社区矫正条件,适用非监禁刑不会危害社会、无再犯风险。
同时,赵飞全律师批量检索2025至2026年全国同类足浴门店从业人员零星少量介绍、小额获利、初犯认罪退赃的生效判例,明确全国法院对此类轻微案件普遍适用缓刑的裁判规则,结合介绍卖淫罪,专业的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撰写完整一审缓刑专项辩护词,庭审中重点向合议庭阐述本案应当从轻、适用缓刑的核心理由,全力争取突破公诉机关实刑量刑建议。
附:一审缓刑轻判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辩护人赵飞全受被告人郑某家属委托,担任郑某涉嫌介绍卖淫罪一案一审阶段辩护人。结合本案全部卷宗证据、庭审调查事实、现行司法解释及2026年介绍卖淫罪,专业的介绍卖淫罪最新量刑裁判尺度,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罪名不持异议,但恳请合议庭充分考量本案全部从宽情节,对被告人郑某从轻处罚、适用缓刑,具体辩护意见如下:
第一,被告人涉案情节轻微,未达到司法解释情节严重的重罪标准,社会危害性极低。经庭审查明,被告人郑某仅零星介绍三人次卖淫,累计非法获利五千六百元,远低于司法解释规定的一万元情节严重量刑升格标准,无多次介绍、无多人介绍、无介绍特殊群体、无规模化涉黄交易、无恶劣社会影响。被告人未主动招揽嫖客、未发布招嫖信息、未专职从事涉黄介绍业务,仅熟客询问后零星协助对接,属于偶发、轻微涉案行为,区别于职业化、规模化介绍卖淫的严重犯罪行为,依法应当从轻量刑。
第二,被告人主观恶性极低,无主动犯罪恶意,本次涉案系法律意识淡薄、行业环境影响导致的偶然过错。被告人系底层务工人员,文化程度低,缺乏专业法律认知,不清楚零星居间介绍行为的刑事违法性,本次涉案无预谋、无策划、无主动牟利的恶性意图,区别于主观恶意深重、长期以涉黄介绍牟利的犯罪分子,人身危险性、再犯风险极低。
第三,被告人具备多项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依法应当最大限度从轻处罚。其一,被告人系初犯、偶犯,无任何行政、刑事处罚前科,过往无任何违法违规记录;其二,归案后始终如实供述全部涉案事实,坦白情节完整、真实、有效;其三,主动全额退缴全部非法获利,积极消除违法后果、挽回社会影响;其四,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全程真诚悔罪、深刻认错,经普法教育后已充分认识自身行为的违法性,承诺今后严格规范自身行为,杜绝同类违法情形。
第四,被告人符合法定缓刑适用全部条件,适用非监禁刑契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司法公正理念。经户籍地社区矫正机构预评估,被告人品行良好、居所稳定、无不良嗜好,完全适配社区矫正监管要求,适用缓刑不会对所在社区造成不良影响、不会危害社会。同时,被告人系家庭唯一经济支柱,承担老人赡养、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全部家庭责任,若判处实刑,将直接导致当事人失业、家庭断绝收入来源,引发衍生社会矛盾,不利于社会稳定。适用缓刑既能实现刑罚惩戒教育的目的,又能保留当事人务工机会、维系家庭正常生活,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第五,结合2026年介绍卖淫罪,专业的介绍卖淫罪同类判例规则,对于零星少量介绍、小额获利、初犯认罪退赃、无恶劣情节的底层务工人员,全国法院普遍适用缓刑非监禁刑,为落实类案同判、统一司法尺度,本案应当依法对被告人适用缓刑。
综上所述,被告人郑某涉案情节轻微、主观恶性极低、悔罪态度良好、无再犯风险、符合社区矫正条件,恳请合议庭综合全案事实,秉持宽严相济司法政策,对被告人郑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三、判决结果
某区人民法院合议庭经过庭审调查、举证质证、综合评议,全盘采纳赵飞全律师的缓刑轻判辩护观点,充分考量本案全部从宽情节与司法政策要求,突破公诉机关实刑量刑建议。最终一审判决:被告人郑某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无需入狱服刑,在社区矫正监管期间可正常务工、维持家庭生计,成功规避实刑服刑、失业、家庭断收的多重风险,实现轻微刑事案件最优轻判结果。
四、案例评析
本案是2026年介绍卖淫罪,专业的介绍卖淫罪领域小微门店底层务工人员零星少量介绍、小额获利、初犯认罪缓刑轻判的经典案例,明确了轻微涉案介绍卖淫行为的精细化量刑尺度,彻底改变了“涉介绍卖淫罪必判实刑”的片面司法认知。本案清晰界定,对于无主动预谋、零星偶发、少量人次、小额获利、无恶劣情节、初犯悔罪的底层从业人员,法院优先适用缓刑非监禁刑,以教育矫正为主、刑罚惩戒为辅,充分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
本案辩护成功的核心关键,在于专业律师精准梳理全部从宽情节、主动争取社区矫正评估、援引同类轻判判例,成功说服法院突破公诉机关实刑量刑建议,实现量刑降档、非监禁化处理。同时,本案为足浴、养生、休闲类小微门店从业人员提供了重要法律警示:日常工作中务必严守法律红线,杜绝任何居间介绍涉黄交易的行为,即便零星少量、小额获利,也会构成刑事犯罪;一旦不慎涉案,需第一时间委托深耕介绍卖淫罪,专业的介绍卖淫罪领域的律师介入,通过认罪退赃、梳理轻微情节、争取社区矫正,全力争取缓刑轻判,最大程度降低案件对个人、家庭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