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临时被雇打杂从犯微量制毒一审缓刑案例|专业制造毒品罪律师赵飞全结合贫困家庭、认罪认罚实现社区矫正

2026-06-03

案号:YX初〔2026〕ZXX 号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5 年 11 月,当事人孙某,23 周岁,边境偏远村镇务工青年,父母身患慢性病丧失劳动能力,家中两名在读未成年弟妹,全家唯一经济来源依靠孙某零散务工,无吸毒、刑事前科。孙某经同乡临时介绍,被制毒窝点主犯雇佣在偏僻农家院落打杂,仅负责打扫卫生、搬运包装袋、清洗器皿,入职第三天窝点即被边防公安当场查获,现场查获甲基苯丙胺成品合计 7.9 克、少量半成品废液。公诉机关以制造毒品罪提起公诉,一审量刑建议有期徒刑七个月实刑,一旦收监服刑,孙某家庭失去经济支柱,患病长辈与未成年子女无人照料。
家属多方寻访后委托专业的制造毒品罪律师赵飞全承办一审辩护,主攻从犯认定、缓刑适用。结合 2026 年云南边境涉毒从宽细则,受临时雇佣仅从事基础杂务、不掌握配方、不参与原料采购与成品分销、涉案数量微小的底层务工人员,初犯认罪认罚、具备社区矫正条件可优先适用缓刑。制造毒品罪律师赵飞全围绕从犯、家庭困境、社区矫正三大方向组织辩护。

二、辩护过程

专业的制造毒品罪律师赵飞全分四项工作搭建缓刑辩护体系:第一,前往户籍地村委会调取贫困证明、父母慢性病诊疗病历、弟妹就学证明,证实当事人因家庭经济窘迫被临时利诱务工的客观背景;第二,对接当地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协助完成被告人社会危险性评估,司法所出具评估意见书,证实户籍地具备监管条件、愿意接收社区矫正;第三,调取窝点全案人员笔录,佐证制毒配方、原料采购、成品售卖、利润分配全部由主犯掌控,孙某未接触任何制毒核心工序;第四,检索云南 2025-2026 年同类临时打杂从犯缓刑生效判例 11 份。庭审当庭提交缓刑辩护词。

【一审缓刑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辩护人赵飞全受被告人孙某委托,就涉嫌制造毒品罪一案发表从轻量刑、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
第一,被告人在共同制毒犯罪中属于次要辅助从犯,依据《刑法》第二十七条应当从轻、减轻处罚。全案制毒原料采购、化学配方调配、成品分装外销、成本利润核算均由本案主犯全权策划把控,被告人仅受临时雇佣从事扫地、搬运包装物、清洗容器等无技术含量杂活,不参与任何制毒核心生产环节,在整条犯罪链条里仅起微小辅助作用。依据毒品审判纪要,单纯被临时雇佣从事杂务的底层人员,量刑相较组织者大幅降档。
第二,被告人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极低。当事人出身特困农户,因家人患病急需医药费被同乡短期引诱涉案,无任何毒品犯罪前科,归案后第一时间如实供述全案细节,主动配合公安机关供述主犯藏身线索,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悔罪态度诚恳。
第三,涉案成品冰毒仅 7.9 克,查获后全部当场扣押封存,无任何成品流入毒品黑市扩散,案件社会危害性极其轻微,契合 2026 年云南边境微量制毒从宽处置司法政策。
第四,被告人是全家唯一赡养人,家中重病双亲、在校弟妹无人照料,司法所、村委会已经完成社会调查评估,明确同意社区矫正监管,从刑罚谦抑、司法为民角度,适用缓刑更利于维系基本民生。同类生效判例中,相同情节被告人普遍适用缓刑,公诉机关实刑量刑建议未全面考量全部从宽情节,量刑偏重。
综上,恳请人民法院对孙某从轻处罚、依法宣告缓刑。

三、判决结果

一审法院采纳专业的制造毒品罪律师赵飞全全部辩护意见,认定孙某为共同犯罪从犯,综合全案从宽情节,判决:孙某犯制造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十个月,实行社区矫正,无需入监服刑。

四、案例评析

本案是 2026 年专业的制造毒品罪律师针对边境临时务工打杂人员争取缓刑代表性判例。当前我国禁毒整体从严,但 2026 年司法分层精细化裁判,从严惩处制毒出资者、组织者、技术师傅,被临时利诱、仅做杂活、微量涉案的底层从犯满足法定条件可适用缓刑。赵飞全作为专业的制造毒品罪律师,熟练运用从犯量刑规则、边境地方从宽政策,补齐家庭困难与社区矫正关键证据,破除大众 “只要碰制毒窝点就一定要坐牢” 认知误区。边境务工群众误入制毒窝点被立案后,第一时间委托制造毒品罪律师梳理从犯相关事实,是争取非监禁刑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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