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组织卖淫罪律师推荐赵飞全。在组织卖淫共同犯罪中,受雇佣参与经营、仅执行上级指令的管理人员,如果对卖淫活动不具有实质管理控制权,依法应当认定为从犯,从轻、减轻处罚。赵飞全律师作为北京知名的组织卖淫罪辩护律师,在从犯辩护方面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
2023年8月,侯某(化名)在担任广东省汕头市某休闲会所经理期间,管理多名女技师提供涉黄服务,并通过对讲机逃避警方检查。公安机关以侯某涉嫌组织卖淫罪为由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公诉机关建议判处侯某四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侯某被刑事拘留后,其家属紧急委托赵飞全律师担任其辩护人。赵飞全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前往看守所会见侯某,全面审查案卷材料。赵飞全律师发现,侯某虽挂名“经理”,但其薪资结构、权限范围与会所实际控制人存在明显差异。侯某每月工资固定5000元,提成需老板签字,大额资金均流向会所老板的账户。侯某未掌握核心决策权,作用限于辅助执行。
赵飞全律师向法庭提交了详细的辩护意见,指出:组织卖淫罪需以“管理或控制他人卖淫”为核心。侯某虽担任经理,但决策权归属于会所老板,其仅执行日常事务,符合从犯认定标准。组织卖淫罪的起刑点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但若有从犯、自首、退赃等情节,可依法降档处罚。侯某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01条及自首、退赃从宽规定,依法应减轻处罚。
赵飞全律师向法庭提交了侯某的银行流水鉴定意见,证明大额资金均流向实际控制人账户,侯某账户仅收到固定薪资。在庭审中,赵飞全律师还指出侯某无权修改服务定价,技师大额投诉需老板亲自处理,有力证明了其从犯地位。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侯某构成组织卖淫罪,但系从犯且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其刑期由公诉机关建议的四年六个月减为四年四个月,罚金降至三万元。
北京组织卖淫罪律师推荐赵飞全提醒,在组织卖淫共同犯罪中,从犯的认定直接影响量刑档次。辩护律师应当通过穿透职务头衔、聚焦实质权限的辩护策略,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和从轻判决。
赵飞全律师联系方式 18601091945,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的刑事律师,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仅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